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下简称“公告”)相关要求,现将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公招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报考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的所有考生,均应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办理。对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同时,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共进行2轮。
二、时间安排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6月17日09:30-11:30。
2.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
1)2021年6月17日 14:30-16:30;
2)2021年6月18日 09:30-11:30。
三、复审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8号,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416办公室。
四、审查所需要件
1.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其中:①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②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推迟至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但须出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③非应届毕业生除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学信网认证材料。
3.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须持加盖鲜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6,http://rlsbj.cq.gov.cn/zwgk_182/fdzdgknr/sydwgkzpxxgk/202103/t20210330_9047538.html)证明材料,并提交复印件1份(注:请自行预留复印件以备考察环节需要);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4.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毒理检验岗)的,考生应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5.特别提醒:如报名时“现工作单位”一栏填“无”的非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交无工作单位承诺书。如本人隐瞒“现工作单位”,属于不诚信报考,在公招后续环节一经发现,将受到取消录用等处理,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防疫要求
按照重庆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我中心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国内低风险地区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规定出具相应“健康码”,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广州市旅居史的人员,应按规定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立即进行核酸检测,获得阴性证明后,且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的通讯大数据行程码为绿码,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既往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境外归国人员等人群,必须持有出院证明或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相关证明。
六、咨询电话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处,张老师, 68890169。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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