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格复审分为复审和递补两个环节。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9: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具体要求如下: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推迟至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本次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单);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证、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等。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本人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4)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奖惩情况、文章、课题项目、主参编的教材等内容,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市人社局招聘公告附件6)。
4.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自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5.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试岗和结构化面试。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及递补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各种原因不参加资格复审及递补者,请务必出具放弃资格复审的说明(需亲笔署名、盖手印),若考生不配合提交书面材料,以邮件、短信的方式也可。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4)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来自国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应按规定出具相应“健康码”,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按规定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境外归国人员,应按规定提供14天隔离解除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完成证明,并提供解除隔离7天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联系方式
若有其他事宜请咨询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电话023-67508779。
特此通知。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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