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确定的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现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的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取得面试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9日(星期六)9∶00—17∶00。
地点: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3楼303、306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另带1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用于面试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或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场地。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提供截至面试资格审查当天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当天无法到达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生应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028—80589232。
特此公告。
附件: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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