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充实重庆市江津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工作力量,经研究,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名额
本次面向重庆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江津区事业单位和重庆市内其他区(县)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均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人员和工勤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也可报考,经选调后,根据岗位编制性质重新确定编制身份。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服从岗位调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较好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认真细致、吃苦耐劳。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选调范围:
1.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规定(约定)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的人员;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及《江津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明确的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报考人员应自觉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服从选调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选调相关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9:00至2021年3月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提交报名材料到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办公室(江津区几江街道大有正街1号区人力社保局401室);(2)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931438592@qq.com,邮件标题命名方式为“江津选调报名+报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3.报名资料:①《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料复印件各1份,其中区外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干部档案专审表》复印件1份。现场报名的须同时提交②原件(原件审验后退还),网上报名的提供①②扫描件(原件在考试前提交审验)。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二)资格审查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对报名材料审查后反馈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后续环节。对选调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江津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党委研究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写作能力、分析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笔试分值为100分。
按照与选调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由江津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选调后续环节。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由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党委选派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方可进入后续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资格的,由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党委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和公示
由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根据本人现聘岗位情况和选调单位岗位空缺等情况综合确定拟调入岗位类别及等级。对拟选调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选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23-47521292,023-47522709。
附件:
1.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doc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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