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10〕217号)、《关于切实做好我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教〔2021〕37号 )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2年7月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任职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任职资格证书。
受疫情影响,招聘岗位要求取得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在面试资格复审前未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和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自贡市贡井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7月7日(截止时间为7月7日下午17:30,以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zgrsks.com.cn),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自贡市贡井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报名邮箱841053512@qq.com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
(1)《自贡市贡井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电子档)
(2)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2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提供);(打印后交扫描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件)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聘用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将弄虚作假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及用人单位对网上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考生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接到区教体局通知后前往区教体局人事股302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原则上在面试前一天进行。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自贡市贡井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3份(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3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提供);
5.1寸证件照3张;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缺考。
(三)面试方式及成绩
面试由区招考主管机关和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采取试讲面试方式。
2.面试内容及命题。面试总成绩分为100分。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准备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试讲测试评定的基本要素为:教学基本素养、教学理念与策略、教学效果、教学基本技能等。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划定面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区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2022年应届生体检在考生毕业后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若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考生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必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说明原因,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程序报区招考主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
考生自动放弃和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约定违约金。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核招聘人才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请各位考生在参加考核招聘的过程中自觉遵守自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对违反相关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
(一)政策咨询电话
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0813-3300026
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3311862
(二)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委自贡市贡井区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13-3210362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委自贡市贡井区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13-33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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