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面试相关事项及资格复审合格面试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12月3日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大足区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要求,现将面试相关事项及资格复审合格面试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面试人员请按本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合格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贤楼(五星大道中段276号)。
(二)面试时间:2022年5月15日。请现场资格复审合格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于2022年5月15日(星期天)上午8:30前到指定候考室报到,超过规定时间(2022年5月15日上午8:30)未到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进入体检人员于2022年5月16日体检,请提前准备1张一寸彩色免冠相片及体检费用。
因疫情防控需要,建议各位考生于上午8:00前到达现场。
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考生在考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渝且不离渝,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以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不得与有境外旅居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二)按照大足区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所有考生须携带考前大足区范围内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中:考前14天内其他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大足区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因无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三)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配戴好医用口罩,持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均可)、行程码和健康码绿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重庆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准考证,现场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四)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视同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1.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市、旗)和感染者报告较多的县(市、区、旗)(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2.属于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3.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4.考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5.进入考点时体温≥37.3℃,或出现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后不能排除风险的考生。
6.考试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黄码和红码)的考生。
7.考试当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五)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疫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理。凡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六)所有考生均须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合格,扫描考点场所码后,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签名后的《重庆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除核验身份环节时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和考试全程均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所有考生均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并签名,于考试当日入场时提交。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候考室。为避免人群拥挤,考生8:00开始可以进入考点和候考室。
(二)带有手机、平板电脑、电话手表、电子手环等通讯工具的,必须将其关闭交工作人员或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带至座位,在签字确认所有面试成绩前不得使用,否则,按违纪处理,有对外联系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生进入考点和候考室后应仔细阅读张贴的《考生面试须知》,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若有违纪行为,将按规定处理。
(四)考生务必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试地址和交通路线。因考点大门到候考室有一定距离,考点查看健康码、行程卡等需要时间,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避免迟到。
联系电话:023-43780636
附件:1.大足区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合格面试人员名单
2.重庆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8日
附件1
大足区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合格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 招聘单位 | 报名岗位 | 岗位编号 | 准考证编号 | 姓名 |
1 | 大足区龙岗中心卫生院 | 临床岗 | 岗位01 | 21041010501 | 张力中 |
2 | 大足区棠香中心卫生院 | 内科岗 | 岗位04 | 21041010502 | 郭大仟 |
3 | 大足区三驱中心卫生院 | 检验岗 | 岗位08 | 21041010102 | 陈菲 |
4 | 大足区三驱中心卫生院 | 检验岗 | 岗位08 | 21041010106 | 邓成路 |
5 | 大足区三驱中心卫生院 | 检验岗 | 岗位08 | 21041010104 | 刘俊兰 |
6 | 大足区三驱中心卫生院 | 内科岗 | 岗位09 | 21041010112 | 莫晓 |
7 | 大足区三驱中心卫生院 | 内科岗 | 岗位09 | 21041010109 | 杜星星 |
8 | 大足区三驱中心卫生院 | 内科岗 | 岗位09 | 21041010121 | 陶容 |
9 | 大足区三驱中心卫生院 | 中医岗 | 岗位10 | 21041010201 | 陈伟伊 |
10 | 大足区三驱中心卫生院 | 中医岗 | 岗位10 | 21041010130 | 阮迪文 |
11 | 大足区三驱中心卫生院 | 中医岗 | 岗位10 | 21041010207 | 黎洋 |
12 | 大足区石马中心卫生院 | 口腔岗 | 岗位11 | 21041010209 | 罗欢 |
13 | 大足区石马中心卫生院 | 口腔岗 | 岗位11 | 21041010213 | 李元元 |
14 | 大足区邮亭中心卫生院 | 外科岗 | 岗位14 | 21041010223 | 王波 |
15 | 大足区邮亭中心卫生院 | 外科岗 | 岗位14 | 21041010225 | 蒋万容 |
16 | 大足区智凤卫生院 | 中医岗 | 岗位16 | 21041010226 | 申银屏 |
17 | 大足区智凤卫生院 | 中医岗 | 岗位16 | 21041010230 | 陈朝洪 |
18 | 大足区通桥卫生院 | 临床岗1 | 岗位17 | 21041010305 | 胡耀宇 |
19 | 大足区通桥卫生院 | 临床岗1 | 岗位17 | 21041010303 | 廖蒙蒙 |
20 | 大足区通桥卫生院 | 临床岗2 | 岗位18 | 21041010505 | 黄承莲 |
21 | 大足区龙滩子卫生院 | 医学检验岗 | 岗位20 | 21041010306 | 明佳星 |
22 | 大足区龙滩子卫生院 | 医学检验岗 | 岗位20 | 21041010308 | 陈云宜 |
23 | 大足区龙滩子卫生院 | 医学检验岗 | 岗位20 | 21041010309 | 左艳艳 |
24 | 大足区拾万镇卫生院 | 检验岗 | 岗位22 | 21041010323 | 叶宁馨 |
25 | 大足区拾万镇卫生院 | 检验岗 | 岗位22 | 21041010319 | 张婷 |
26 | 大足区拾万镇卫生院 | 检验岗 | 岗位22 | 21041010320 | 覃弋格 |
27 | 大足区雍溪镇卫生院 | 中医内科岗 | 岗位24 | 21041010507 | 庹科勇 |
28 | 大足区高升镇卫生院 | 影像岗 | 岗位26 | 21041010509 | 王芳 |
29 | 大足区高升镇卫生院 | 影像岗 | 岗位26 | 21041010510 | 吴怡文 |
30 | 大足区高升镇卫生院 | 中医岗 | 岗位27 | 21041010402 | 潘雪 |
附件2
重庆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人事考试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1. 考试前21天内没有境外旅居史,或者有境外旅居史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2. 考试前14天内没有接触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者有接触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3. 本人不是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新冠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4. 考试前14天内未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5. 考试前14天内没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及个人健康码、行程码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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